油菜组培及品质分析室安全制度

1.     工作人员实行出入登记制度,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入内。

2.     外来人员进入本室,需向门卫出示证件并登记,由门卫通知有关人员接待。凡需来实验室访问、参观、学习的校内外有关单位与个人,须经中心主任或负责人同意后,方可接待。

3.     携带本室物品外出,必须向门卫说明物品名称、数量及去向,自觉接受检查。

4.     实验室内须保持安静,不许大声喧哗,乱丢杂物,实验室内严禁吸烟,严禁私人使用电炉取暖、烧水、做饭等。

5.     严禁在实验室内存放剧毒、易燃、易爆物品,上述物品应由专人存放、保管。

6.     使用电烘箱、水浴锅等要严格控制温度,用完后要立即切断电源,任何人不得私自接拉电线。

7.     严格看管好门窗、水电及各种气瓶,下班前应检查仪器电源、自来水笼头是否关好,并注意关好门窗。

8.    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,发生责任事故,造成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,应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,并严肃处理